关于做好2018年江汉大学科学道德和 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褚飞飞发布时间:2018-09-19浏览次数:3015

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:

       根据《关于做好2018年湖北省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读教育工作的通知》有关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就做好2018年江汉大学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 一、 开展集中宣传,做好示范引领

按照“全覆盖、制度化、重实效”的目标要求,着力构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长效机制,优化学术诚信环境,树立良好学风,引导科技工作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为科技事业持续负责提供有力保障。开展以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》、《发表学术论文“五不准”》、《科技工作者道德行为自律规范》为主要内容的宣讲教育活动。要做好宣讲教育向高年级本科生、新上岗研究生导师和新入职教师延伸工作,并在10月底前组织一次一定规模的集中宣讲报告会。

 二、 加强队伍建设,强化工作保障

加强宣讲专家队伍建设是推动宣讲教育工作常态化、制度化的重要保障。推荐1-2名品行端正、治学严谨、学术成就突出、具有较高影响力的专家教授到省宣讲团队伍,并于9月25日前,将宣讲专家名单报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
 三、 加大督导力度,确保取得实效

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的统筹、指导和协调,着力构建长效机制,落实湖北省宣讲教育各项工作任务,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将督促各单位贯彻落实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》,将科研诚信工作纳入日常管理,进一步建立完善集宣传、教育、防范、监督、惩治于一体的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工作体系。完善学术道德和学风监督机制,建立学术诚信记录,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。

 四、 做好工作安排,确保工作落实

1.结合本单位实际,科学谋划,研究制定好本单位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2018年工作计划,确保宣讲教育拓展到全体研究生、高年级本科生、新上岗的研究生导师、新入职教师和青年科技工作者。并于9月2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将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2018年工作计划报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
2.结合研究生教育改革,努力将科学道德、学术规范、科研诚信、科技伦理等内容融入专业导论课、专业课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,推进宣讲教育纳入学生培养体系

3.发挥高校科协、学生党支部、团支部、学生会(研究生会)和学生社团等组织的作用,鼓励开展以“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”为主题,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,强化学生自我教育功能,增强学生自律意识;充分利用广播电视、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以及“两微一端”(微博、微信、手机客户端)等新媒体,以广大学生和青年科技工作者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讲教育,大力选树和宣传科研诚信典范榜样,发挥典型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。

4. 贯彻落实《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》,探索举办面向导师群体的专题培训活动,强化导师教育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的责任,将宣讲教育纳入导师职业教育培训体系,进一步发挥导师对研究生科学道德和科研诚信的教育引导作用。

       5.宣讲教育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后,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讲教育工作总结,要突出本单位宣讲教育的特点、成效和社会影响,同时填写2018年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统计表,及时将所举办宣讲教育活动的图片、影像、报告讲稿、报告演示文稿(PPT)等相关资料连同工作总结和统计表于11月15日前一并报送至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
  

附件:

1.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

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.docx

2.《发表学术论文“五不准”》

发表学术论文“五不准”.docx

3.《科技工作者道德行为自律规范》

科技工作者道德行为自律规范.docx

4.《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》

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.docx

5. 2018年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统计表

2018年宣讲教育工作统计表.doc


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:行政楼科学研究处411

  

江汉大学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

  2018年9月7日